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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管理003 于 2011-12-12 07:09 编辑


上接】“一个志愿者就是一把泥土,但我们存在的意义,不是被淹没,而是与无数把泥土聚集在一起,成就一座山峰、一条山脉、一片群峰。这样的山峰,可以改变风的走向,可以决定水的流速。这风,就是社会风气,这水,就是文明进程。” 团江西省委宣传部长罗聪明的话,生动阐述了志愿服务者的心声。

我们常说志愿服务是一种奉献精神,不求回报。我却想,志愿服务其实是一种付出和回报融于一体的志愿行动。付出的是关爱和行动,获得是快乐和满足。“送人玫瑰,手有余香。”在志愿者的价值追求中,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,与充实自己、提升自己、感悟人生,变得同等重要,“助人自助”正在成为当代青年倡导的新理念,正成为许多人热衷选择的社会时尚、生活方式甚至生存状态。

其实,志愿服务并不等同于捐款捐物,实际上,它离我们的生活很近。有时,只需要付出一些时间,比如陪盲童一起玩;有时,只需要付出一些体力,在地铁里维持上下车秩序;有时,只需要一些勇气,就可成为一名骨髓捐赠志愿者;有时,只需要提高一点卫生常识,就可以不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……正是因为志愿服务的易接近性,它让我们对向善向美的道德追求充满了信心。



我们一直希望每一个市民可以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,这样志愿服务就会成为一种生活方式。就好比有人空闲的时间喜欢踢足球,喜欢打台球,喜欢看电影,喜欢听音乐,喜欢逛街或是喜欢去卡拉ok。又好比北京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张大诺喜欢去松堂医院照顾老人,再好比北京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郝悦喜欢用手和大家“交流”,这些是他们生活方式的选择。我希望志愿服务也可以成为北京市民的一种生活方式,空闲的时候,就去敬老院、孤儿院、智障儿童学校走一走,或上网报名参与志愿服务,参加完志愿服务之后,就继续投入到自己的个人工作生活当中,把做志愿服务当成一种习惯。



与其说做志愿者需要更高的思想觉悟,不如说做志愿者是懂得享受精神的快乐。不需要高风亮节、舍生取义的姿态,只需要简单快乐身体力行地行动。



志愿者是一种生活方式,而志愿者的生活方式是一种精神享受。我们有理由相信,当这种志愿文化得到广大北京市民的认同之后,我们社会上众多的弱势群体就会得到更广泛的人性化关怀。志愿服务,也将以一种新的生活方式。



“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”现象,在志愿者中相当普遍。如,在成都的一些赛会志愿服务中,经常发生志愿者中途随意离开的事情,给一些参会人员带来了诸多不便,影响了一些赛会活动的正常运行,而主办方和志愿者组织对此却难以控制,常常陷入尴尬境地。如此,很大程度是因为一些志愿者对自愿的理解有关。一些人把“利用闲暇投身无偿服务,获取精神满足”作为志愿真谛,认为志愿是一种“业余爱好”,当然想什么时候“志愿”就什么时候“志愿”,而不该受任何约束。还有一种观点认为,自愿性、公益性和无偿性是志愿者的基本特征,志愿是一种不计报酬的无偿行为,理应“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”。

自愿者应有“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”的权利,理由似乎很充足。但“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”的志愿,却常常事与“愿”违。“志愿者”是外来语,产生于西方,是指基于某种道义、信念、良知、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或人群。为了让更多的人感受人间温暖,是志愿者的出发点与落脚点。如果志愿者不考虑大局而“想走就走”,必然导致一些爱心与公益活动成为了“半拉子工程”,也会有一些人因此受损。

更为重要的是,“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”的“半拉子自愿”,很多时候不如不“愿”。志愿服务不是无成本服务。赛会上的自愿者,是展现一个城市形象的窗口,主办方必然要为这些志愿者搞一些必要的礼仪规范、应变应急知识等培训,要提供志愿服务必要的交通、通讯补贴以及人身安全保险,等等。志愿者中途离场,主办方提前付出的成本付之东流,短时间内更难以培训出新的志愿者弥补缺位,损失难以估量。

从世界志愿服务的发展趋势来看,虽然志愿服务不以利益的获得为前提,但许多国家已把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到了法制化轨道,以减少自愿服务的盲目性和随意性,自愿者也不能“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”。在我国,“支持志愿服务,并使之制度化”被明确写入了“十一五规划”,四川对志愿者提出履约方面的要求,顺应了时代潮流与国际惯例,符合志愿服务活动的本质要求,有利于爱心传递得更长远,文明传播得更持久,值得推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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