慈善事业历史

中国的慈善思想源远流长。先秦时期的诸子百家都有精辟的论述,从孔孟的“仁爱”、“仁术”的儒家文化体系的社会慈善思想到汉代董仲舒的“独尊儒术”,从墨子的“兼爱”到唐代韩愈的“博爱”和孙中山“三民主义”,都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济贫扶弱的“仁爱”思想和人道主义精神。     中国古代、近代的慈善救济活动主要分四个阶段:
    一是汉唐时期的寺院活动。东汉时期佛教寺院的济贫救困活动是中国最早的民间救济事业;
    二是宋元时期以封建朝廷推动的慈善救济事业。在南北朝时,设立了疾馆和孤独园;宋代设有居养安济院、惠民药局、慈幼局;元朝还专门设立了工程师和医疗主管部门,开展医疗救济工作;
   三是明清时期民间慈善事业。民间有“义田”、“粥局”、“社仓”、“义熟”、“育婴堂”、“同善会”、“同仁会”等民间慈善团体。当时,在江南的苏州、松江、常州、嘉兴、湖州等府县慈善团体377个;
    四是民国时期慈善事业有发展。据1930年对江苏、浙江等18个省的救济院和旧有慈善团体的统计调查,566个县市共有1621个旧有慈善团体。
    但是,在旧中国,由于灾害频发,战乱连年,生灵涂炭,政治腐败,即使有众多的慈善团体和慈善家,也是杯水车薪,许多慈善组织朝立夕散,成效甚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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